2010/9/17
內容 和美分局偵查隊員警,執行網路巡邏,循線查獲彭○均(69年次)以電腦網路連結「露天拍賣」網站申請帳號,並公開刊登販售仿冒「櫻花LV記事簿」商品訊息,以800元為價格,供不特定人上網下標購買,經調查詢問坦承不諱,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罪嫌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偵查隊員警執行網路巡邏,發現彭嫌在新竹市香山區住宅上網連結「露天拍賣」網站,並申請拍賣帳號,刊登販售「櫻花LV記事簿」等訊息,以800元為價格,供不特定人上網下標購買,並提供郵局帳號供得標人以轉帳方式匯款,員警即下標依帳號匯出貨款購買,彭嫌收到款項後遂將仿冒「櫻花LV記事簿」商品,以郵寄方式送達完成交易,員警待收到貨款後,認定該商品標價與真品標價有懸殊疑似仿冒品,遂通知商標權人鑑定商品,確定為仿冒商品,經通知郭嫌到案說明,坦承販售該「櫻花LV記事簿」係仿冒品,全案依違反商標法報請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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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林警分局東山派出所查獲林○菁(女27歲)意圖謀利,未經商標權人「LV公司」授權許可,涉嫌在新竹市利用電腦網際網路上網,在「PChome露天拍賣網站」,公然刊登販售仿冒LV廠牌經典牛角包,公不特定之人競標購買牟利,案經員林警分局東山派出所循線查獲,全案員林警分局依「商標法第82條」罪嫌移送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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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苑警察分局原斗派出所查獲黃○萍(女、67年次、彰化縣人)於露天拍賣網站,公開刊登販售知名品牌香奈兒『chanel』T恤仿冒品,警方依違反商標法將黃○萍移送法辦。
原斗派出所表示:日前執行網路巡邏時於露天拍賣網站,發現有人標售知名品牌香奈兒『chanel』T恤一件,警方立即以350元下標購得該物品,經送廠商鑑定為仿冒品,警方依帳號追查到該帳號申請人為黃○萍,警方於昨日通知黃○萍到案說明,黃嫌坦承販售仿冒品,經偵訊後移送彰化地方法院檢署偵辦。
來源:http://www.chcg.gov.tw/index/bulletion/02main_b.asp?schtxt=%B0%D3%BC%D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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